各系(院):
为奖励与资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和《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助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1-2022学年学院励志奖学金和2022年校内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名额比例及资助标准
(一)名额比例
1、根据《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 2021-2022学年学院励志奖学金的名额比例不超过本系二、三年级在校学生的2%。
2、根据《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助学金管理办法》,2022年校内助学金的名额比例不超过本系在校生的3%,(其中一档不超过2%,二档不超过1%)。
要求各系(院)根据指标比例,合理制定分配方案。
(二)资助标准
学院励志奖学金:1500元/年;
校内助学金:一档500元/年、二档800元/年。
二、评选条件及程序
评审条件及程序见《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和《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助学金管理办法》。
特别注意以下评审条件:
(一)学院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是2021-2022或2022-2023学年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校内助学金受助者必须是2022-2023学年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可同时申请学院励志奖学金或校内助学金。
(三)学院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助学金不可同时申请。
三、评审日程安排
1、评审工作预备阶段(11月11-14日)
确定系(院)评审工作小组及班级评议委员会人员组成名单;确定本系(院)分配名额;学习相关文件,制定评审方案。
2、政策宣传与学生提交申请阶段(11月15日)
向全体学生宣传相关政策,公布评审流程、评审细则、评审工作小组及班级评议委员会人员组成名单、系(院)分配名额、公示地点、公示期及举报电话、学生依据申请条件向所在班级评议小组递交申请材料。
3、班级评议阶段(11月16日)
辅导员组织各班级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并将结果报系(院)评审小组。
4、系(院)评审阶段(11月17日-11月25日)
系(院)组织初审,主要审核申请条件是否符合、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材料是否齐全,确定拟推荐受助学生名单,并在系(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11月18日、21日、22日、23日、24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报告及初审名单等材料报报学生工作和社会科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