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院励志奖学金和2022年校内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编辑: 学生资助管理 发布日期:2022-11-11 09:45:42 来源:

各系(院):

为奖励与资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和《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助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1-2022学年学院励志奖学金和2022年校内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名额比例及资助标准

(一)名额比例

1、根据《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 2021-2022学年学院励志奖学金的名额比例不超过本系二、三年级在校学生的2%。

2、根据《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助学金管理办法》,2022年校内助学金的名额比例不超过本系在校生的3%,(其中一档不超过2%,二档不超过1%)。

要求各系(院)根据指标比例,合理制定分配方案。

(二)资助标准

学院励志奖学金:1500元/年;

校内助学金:一档500元/年二档800元/年。

二、评选条件及程序

评审条件及程序见《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和《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助学金管理办法》。

特别注意以下评审条件:

(一)学院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是2021-2022或2022-2023学年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校内助学金受助者必须是2022-2023学年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可同时申请学院励志奖学或校内助学金。

(三)学院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助学金不可同时申请。

三、评审日程安排

1、评审工作预备阶段11月11-14日)

确定系(院)评审工作小组及班级评议委员会人员组成名单;确定本系(院)分配名额;学习相关文件,制定评审方案。

2、政策宣传与学生提交申请阶段(11月15日)

向全体学生宣传相关政策,公布评审流程、评审细则、评审工作小组及班级评议委员会人员组成名单、系(院)分配名额、公示地点、公示期及举报电话学生依据申请条件向所在班级评议小组递交申请材料。

3、班级评议阶段(11月16日)

辅导员组织各班级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并将结果报系(院)评审小组。

4、系(院)评审阶段(11月17日-11月25日)

系(院)组织初审,主要审核申请条件是否符合、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材料是否齐全,确定拟推荐受助学生名单,并在系(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11月1821222324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报告及初审名单等材料报报学生工作和社会科学部。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