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资助经费提取做好校内资助工作的通知》(冀教财[2018]18号)文件,学院每年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贷、助、减、补及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现对我院认定公告的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发放本学年第二学期伙食补贴,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受助对象及发放标准
受助对象: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发放标准:200元/人。
二、上报材料
各系(院)统一汇总,将《XX系(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伙食补贴领取表》(见附件)纸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电子版,于3月20日10:00前报至学生工作部徐老师(六号公寓227)。
三、要求
1、严格按时报送上述材料;
2、严格审核发放名单:必须与学院本学年认定公告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名单相符;受助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为受助学生本人石家庄市建行卡;上报材料不得更改表格格式,一律采用横版打印,要求用黑色签字笔签字,且表中不得出现任何涂改。
3、补贴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截留和挪用。
4、如遇其它问题,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系。
四、监督及咨询电话
纪检监察室 85333772
学生工作部 85333806 85933609
财务及资产管理处 85333979
附件: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伙食补贴领取表
学生工作部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