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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编辑: 学生资助管理 发布日期:2023-04-11 17:13:53 来源:

各系(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工作,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困难,帮助我院2022-2023学年无法缴纳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缓解经济压力,安心学习。根据《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减免学费管理办法(修订)》院字〔2022〕40号文件(附件1),现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减免学费政策的宣传和感恩教育

切实做好我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的宣传和评审工作,让学生充分了解《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减免学费管理办法(修订)》院字〔2022〕40号文件中的评审条件及评审程序,知晓党、国家、学院对学生的关爱并懂得感恩。

二、各系(院)减免学费分配指标及减免标准

我院从助困基金中提取2%用于减免学费,各系(院)减免学费分配指标2022-20223学年各系(院)减免学费金额分配表》(附件2,请各系(院)严格按照分配方案中分配的金额开展本系(院)减免学费工作。各系(院)减免人数及减免标准结合本系(院)实际情况自定。

工作要求

1、请各系(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工作,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做好项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2、就读期间已享受国家有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学生,不再重复享受其他同类资助政策。

3、严格公示制度。各系(院)评审结果须宣传栏和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最终审核名单将在学院学生资助网(http://zizhu.sjzpt.edu.cn/)公示五个工作日。各系(院)在公示拟减免学费学生名单时要严禁公布学生敏感信息(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及困难情况,并及时将超过公示期的相关信息撤回。

4学院院纪委、财务及资产管理处、学生工作部将对本次减免学费的过程实施指导监督;在评审过程中如有违规行为,将按学院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追究直接责任教师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5、监督、举报电话

纪委办公室85333772

学生工作部:85333806、85933609

、材料报送要求

各系(院)安排专人负责,将本系(院)减免学费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于2023年4月27日前报送到学生工作部227室(校内公寓六号楼)魏老师,联系电话85933605

上报材料包括:《XX系(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工作报告》、《XXX系(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名单》(附件3)和《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附件4),其中,工作报告内容包括:评审依据、各系(院)和各班级评审小组名单、宣传情况、学生申报情况、各系(院)和各班级评审情况、公示网址和公示地点(网上截图和照片)、公示结果等内容。


附件1: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减免学费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2:2022-20223学年各系(院)减免学费金额分配表

附件3:XXX系(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名单

附件4: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  

2023年4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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